孫寶華
姓名:孫寶華
性別:男
職業:律師
執業證號:1340120171 0014879
電話(微信):13855123679
律所: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
孫寶華律師,安徽財經大學法律碩士,安徽金亞太(長豐)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、稅務犯罪辯護部主任、經濟犯罪辯護部副主任,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高級研究員。中國刑警學院偵查學本科畢業,曾在公安系統工作二十年,某監察委工作兩年,歷經公安刑偵、治安、法制、監察委審查調查等多個工作崗位,曾榮獲某市“五一勞動標兵”、某市公安局“十佳法制民警”、“政法系統先進個人”等榮譽。
孫寶華律師執業以來,專注于刑事辯護,擅長經濟類犯罪、稅務犯罪及嚴重暴力犯罪等方面的辯護。
孫寶華律師致力于刑法理論與實務研究,論文《我國偵查訊問制度完善建議》在《黑河學院學報》發表,執業以來撰寫多篇論文如《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實踐》、《故意殺人罪死刑適用實證研究》、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背景下的強奸罪司法實務研究》、《長三角地區2020年度醉酒型強奸犯罪大數據研究報告》、《安徽省2021年度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大數據研究報告》等在各知名媒體網站刊載;2021年12月份受邀到合肥市公安局“執法質量提升班”做了《從無罪判例看刑事訴訟證據的審查判斷》的主題交流。
執業以來辦理的部分案件有:
1、吳某涉嫌組織網絡女主播淫穢表演案
公安機關秉公執法,采納了辯護人的無罪辯護意見,以“缺少關鍵性證據、不應追究刑事責任”為由對本案終止偵查,本案獲得實質上的無罪處理。
2、錢某被訴詐騙案
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錢某提起公訴,建議量刑三年八個月,在本案其他被告均已認罪認罰的情況下,辯護人在庭審時據理力爭,認為本案不構成詐騙,最終被告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一年十一個月。
3、陽某故意傷害(重傷)案
辯護人多次與被害人及家屬進行溝通,最終促使被告人家屬與被害人達成刑事賠償協議,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諒解,被告人成功獲得緩刑。
4、韓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
檢察院在起訴時未認定被告人存在自首情節,庭審時法官聽取了辯護人關于被告存在自首、積極主動退贓、認罪認罰等從輕從寬情節的辯護意見,判決被告人拘役四個月,緩刑八個月。
5、張某故意殺人案
一審時張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,辯護人二審介入時,針對案件尸體檢驗報告提出異議,認為死者死亡原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,不足以認定被告人系實施故意殺人行為的主犯,最終被告人二審被改判十五年有期徒刑。
6、李某涉嫌婚姻詐騙被取保案
李某因涉嫌婚姻詐騙被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,家屬委托辯護人緊急介入,在會見認真聽取李某的陳述和辯解后,認為本案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,李某的行為不構成詐騙,隨即向檢察院提交了《不予逮捕意見書》,最終,李某因檢察院不批捕而被取保。
7、李某涉嫌“套路嫖”詐騙被取保案
嫌疑人因經營足浴店被公安機關指控涉嫌“套路嫖”詐騙刑拘,由于本案系安徽省首例“套路嫖”詐騙案件,辯護人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但未獲批準。在審查批準逮捕階段,辯護人多次與承辦檢察官溝通,提交本案不構成詐騙的辯護意見,最終嫌疑人因檢察院不批捕而被取保。
8、武某被控涉案8000萬元詐騙案
武某因在某網絡公司任職被控參與股票期權詐騙,涉案金額8000余萬元。審查起訴階段,辯護人多次與承辦檢察官溝通,最終武某認罪認罰,檢察院提出了五年的量刑建議。